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1、具有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学历,以及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中西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注:外籍人员、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外籍人员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