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解答】助理医师可以开个人诊所吗?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日期:2017年11月24日

2017年医考已经结束,很多医考小伙伴咨询开诊所的相关问题,小编整理并归纳了如下疑问并做出解答:

一、执业助理医师可不可以开个体诊所?

原文如下:对于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考虑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40个地市和甘肃全省开展的鼓励社会办中医的试点工作中,已允许将执业年限由5年调整为3年,结合国家“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因此在本办法中规定“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

注意:这里所说的《医师资格证书》针对的人群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那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医师资格证书》就是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执业助理医师不能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原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这里提到的“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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