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市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www.xygmed.com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15日

广东肇庆市关于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和学历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肇庆医专附属医院,肇庆复退军人医院,市直管端州城区民营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学历验证工作,按照省医考办《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18)3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报考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未备案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单位组织填写本单位《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见附件1),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试用单位公章)及excel表格电子版一并报当地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018年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的,可持2018年的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19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如相关准考证已遗失或试用单位、试用岗位已调动的,应申请备案。

三、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并在每份《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上加盖公章,同时汇总辖区内备案人员名册并填写《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excel表格电子版,于2018年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局医教科办理备案(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分别汇总上报)。

四、我局在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上加盖公章,一份退回申请单位,一份由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存档。

五、提前做好学历验证工作。凡持中专学历毕业证(省内)报考的,必须取得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持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报考,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相关学历信息的,必须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办法详情可咨询肇庆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2208361)或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电话:020-37626800)。本省人持外省中专学历毕业证的考生必务提交毕业学校跨省招生文件。

备案所需要填报的表格可在我局网站医教科栏目中下载,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教科联系。联系人:冯竣峰;联系电话:2853348;邮箱地址:zq2853348@163.com。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2.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填报)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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