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执业医师报考备案工作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表》,发送时附件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执业医备案+学号+姓名”,于2016年10月27日17:00前发送到教育科张老师邮箱1428414634@qq.com。
本年度已在天河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下一年度继续在天河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本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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