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20日

关于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和学历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端州城区民营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学历验证工作,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务必将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备案办理流程等充分告知本地、本单位所有职工或实习、试用人员,未备案人员不得参加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

二、拟报考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试用单位组织填写本单位《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见附件1),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试用单位公章)及电子版(excel版)一并报当地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齐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并在每份《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上加盖公章,同时汇总辖区内备案人员名册并填写《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电子版excel格式),于2016年11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局医教科办理备案。

四、我局在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上加盖公章,一份退回申请单位,一份由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存档。

五、提前做好学历验证工作。凡持中专学历毕业证(包括省内、省外)报考的,必须取得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持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报考,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相关学历信息的,必须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办法详情可咨询肇庆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2208361)或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电话:020-37626800)。

备案所需要填报的表格可在我局网站医教科栏目中下载,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教科联系。

联系人:余爱华、韩洁玉;

联系电话:2853348;

邮箱地址:ZQ2853348@163.COM。

附件:

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2.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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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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